艺术教育是学校贯彻教育方针、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和内容,切实加强学校艺术教育,是整体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任务。为落实教育部《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(2001年—2010年)》提出的目标,贯彻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》的各项要求,切实加强和改进本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,全面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和整体素质,特制定《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》(2006—2010年)。
一、指导思想
“十一五”期间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的指导思想是: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和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》,落实教育部《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(2001年—2010年)》与《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》,依法治教,推进学校艺术教育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。
充分发挥艺术的育人功能,坚持先进文化的方向,培养学生审美能力,提高学生人文素养,塑造学生人格品质,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。
面向现代化、面向世界、面向未来,根据上海教育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,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现代化的水平。
坚持科学发展观,加大改革创新力度,促进持续发展,使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迈上新台阶,开创新局面。
二、发展目标
“十一五”期间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重点是:在加大普及受益面、提高普及质量方面得到较高的提升,在课程体系和艺术实践改革方面迈出较快的步伐,在规范管理和形成保障方面进行较大力度的建设与完善,在整合资源和创设社会艺术教育环境方面夯实良好的基础。
(一)坚持先进文化方向,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,传承优秀民族文化、普及传播高雅艺术,青少年审美素养得到显著提高,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;
(二)结合二期课改,深化教学改革,提升学校艺术教育教学内涵,加强课程整合和学科渗透,构建新型的艺术课程学科群;
(三)形成开放式、社会化、普及型、参与性学生艺术实践系列,完善市、区县、学校三级“三团一队”学生艺术团队网络;
(四)艺术教育融入学校文化建设之中,艺术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,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得到实质性推进,增强校园文化底蕴,构建和谐校园;
(五)加强艺术师资能力建设,形成一支数量保证、质量较高、一专多能,并具有综合艺术教育教学能力、掌握学科前沿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教师队伍;
(六)艺术教育科学研究、教学研究工作有新的进展,形成一批艺术教育改革实验基地学校,农村艺术教育科研成果得到推广;
(七)构建数字化艺术教育学习平台,充分利用数字化课程资源和信息化环境,促进艺术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整合,实现艺术教育信息技术的突破性发展;
(八)完善学校艺术教育评价体系,形成规范化、制度化的评估督导机制,依法治教,保证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;
(九)加强艺术教育基础建设,增加学校艺术教育的投入,阵地设施明显改观,完善艺术教育网络化管理,逐步形成长效保障机制;
(十)整合社会文化艺术资源,形成社会参与、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的“文教结合”艺术教育大环境。
三、任务措施
(一)注重审美,调整内容,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与鉴赏能力
1.转变艺术教育观念,面向全体学生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以培养学生体验美、欣赏美、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为艺术教育的宗旨,加大艺术教育的普及力度,提高艺术教育的普及质量。
2.加强民族文化教育,继续开展上海市青少年民族文化培训系列活动,并在艺术课程教学中增加优秀民族文化内容,弘扬民族精神,培养学生的民族自尊心、自豪感。引导学生学会保护和发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,在每年的国家非物质遗产保护日前后开展专题教育与主题活动。
3.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,在市级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基础上,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区域范围内组织普及高雅艺术活动。高等学校和有条件的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本校特点制订计划,在学校范围内开展“高雅艺术进校园”活动。至2010年,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要覆盖到所有高校,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的覆盖面要达到70%以上。
(二)创新机制,改革模式,构建新型的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与学生艺术实践序列
1.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,基础教育阶段所有学校艺术课程开课率达到100%,根据二期课程改革要求制订并实施艺术类课程标准。改进艺术类基础型课程,开发拓展型、研究型课程,发展艺术类校本课程,探索初中阶段综合类艺术课程,加强高中艺术欣赏课程建设工作。整合课程资源,拓展教育内容,改进教学模式,提高教学质量。所有高校必须开设艺术类选修课,70%的高校开设艺术类限选课,每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选修一至二门艺术课程,并完成相应学分。高校建立校际艺术教研组,定期研究高校艺术课程、教材及教研相关工作。中等职业学校结合专业开设艺术类基础性必修课,提高开课率和艺术课程实施的质量。
2.结合课外文体工程的实施,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课外艺术实践活动,丰富艺术活动的内容和形式,并逐步规范化、制度化。各区县、各学校每年要开展一至两项覆盖全体学生的专题艺术活动,每区形成一项在全市有影响的具有区域特色的品牌活动。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艺术观赏活动。全市定期举办综合性的大型文艺活动或具有特色的专题艺术活动, 2007年举办布谷鸟学生音乐节,2008年举办金孔雀学生舞蹈节和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,2009年举办学生戏剧节和承办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。倡导开展校际、院系、班级间的艺术表演展示活动,发动学生参加“自愿选择、自主参与、自由结合”的学生艺术单项比赛活动。上海市艺术教育中心、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、少年宫协调组织相关区县级艺术活动,并指导学校开展艺术活动。
3.各区县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以“三团一队”(合唱团、舞蹈团、美术文学社团和乐队)为主的学生艺术社团建设,形成本区本校的艺术社团品牌或特色。加强普及力度,保证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参加一个文体社团或兴趣小组,学习掌握一门艺术特长。市级学生艺术团要发挥引领功能,创作出更多的优秀节目和作品,适时组织全市范围内的巡演和巡展活动。
4.学校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,充分利用校园广播、展览、展示以及校园的整体设计营造出高雅、和谐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。高等学校要调动学生积极性,推动寝室文化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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